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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五部门合推23条措施,全方位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18-07-05

       6月25日,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从货币政策、监管考核、内部管理、财税激励、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23条短期精准发力、长期标本兼治的具体措施,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切实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

       对此,昨日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普遍认为,近期,央行等部门接连发力,支持“债转股”和小微企业,旨在推进结构性去杠杆和补短板。此次《意见》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随着信贷量的增加,相对来说,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也会得到相应的下降。

       1.五部门多举措支持小微企业

      《意见》提出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聚焦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一是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1500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二是完善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盘活信贷资源1000亿元以上。三是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MLF)的合格抵押品范围。改进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增加小微企业贷款考核权重。

       除了货币政策支持之外,《意见》还加强贷款成本和贷款投放监测考核,促进企业成本明显降低。《意见》强调,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二是进一步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禁止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三是改进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着力提高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精准度。

       在大量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机制;持续深化新三板分层、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差异化的发行、信息披露等制度。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二是引导小微企业聚焦主业,健全财务制度,守法诚信经营,提升自身信用水平。三是推动建立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依法依规查处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骗贷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政策真正惠及小微企业。

      这也是此次《意见》另一个亮点,即不但在间接融资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在直接融资方面也提出相应的要求。

       2.结构性去杠杆告别粗放扫射模式

       除了定向降准释放约2000亿元资金之外,央行6月24日还决定,自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可释放资金约5000亿元,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同时撬动相同规模的社会资金参与。

      (来源:证券日报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