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丰富上市公司融资品种,北交所定向可转债落地

发布时间:2021-11-11

       日前,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明确了定向可转债发行与挂牌、转让、存续期业务相关监管要求。业内人士指出,可转债兼具股性和债性,是传统股债融资工具、支付工具的重要补充。北交所推出与中小企业特点相适应的定向可转债品种,有助于丰富上市公司融资品种,平衡投融资双方对企业估值的认知差异。
       《可转债细则》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定向可转债发行方面,明确北交所定向可转债的发行需具有证券承销和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与保荐,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二是转让方面,要求参与可转债转让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北交所关于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明确了定向可转债采用全价转让方式并实行当日回转,投资者可采用成交确认委托等方式委托北交所会员买卖可转债。
三是存续期业务办理方面,明确可转债转股的,所转股票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转股来源包括增发股份和回购股份,同时明确了赎回与回售的实施程序及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北交所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时,须满足三个前置条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有建议认为应当允许亏损企业发行可转债。证监会对此表示,“考虑到《证券法》明确要求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我们没有采纳。”
       定向可转债的落地,将进一步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利用北交所做优做强,这是北交所构建“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再融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