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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六举措围堵地方违规举债 改变过度依赖情况

发布时间:2018-01-03

      通过持续规范管理,截至2016年末,全国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27.33万亿元,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6.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2万亿元,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
      针对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财政部已明确下一步地方举债监管思路,将采取六大举措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
       一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管控好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闸门”。强化中央企业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二是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三是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前门”;四是稳步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五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将研究出台地方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坚决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行为;六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