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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实质进展:金稳委落地运行 地方金融办升级为“局”

发布时间:2018-01-10

       2017年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已迎来实质性进展: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稳委”)落地运行,金融监管更具全局观;地方金融办补位监管空当,加强类金融监管。
       2017年7月,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设立金稳委,该机构于11月正式成立。与此同时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央行官员多次表态“凡是金融都要纳入监管”,2017年10月地方金融办加速变“局”。
       我国金融监管架构由原来的“一行三会”演变为“一委一行三会一局”。
       金稳委落地运行
       金融监管体制需要变革的一个深层次逻辑是:近年来金融业混业发展加速,但监管体制仍主要是分业监管。
       2017年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宣告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金稳委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兼任。分析人士称,国务院层面类似的议事协调机构较多,考虑到金稳委办公室设在央行,其组织架构可能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更加类似。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研究员明明认为,央行将成为金稳会的主要对接机构,央行金融稳定局将成为金融稳定发展政策的主要贯彻执行机构。
      金稳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了金稳委的主要职责和近期工作要点。
      主要职责关键词为:“统筹协调”“分析研究”“风险应对处置”“监督问责”等。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2017年G30国际银行业研讨会上表示,金稳委未来将重点关注四方面问题:一是影子银行;二是资产管理行业;三是互联网金融;四是金融控股公司。
      “资管新规就是金稳委很明显的动作。”光证资管首席经济学家徐高称,“金融混业监管态势已经越来越明确,未来大家会慢慢看清楚,毕竟监管不能太急,像今年二季度的监管后续也是有所缓和的。不能因为处置风险而引发新的风险,监管推进应该是平稳有序的。”
       徐高表示,大资管新规是金稳委正在做的事情,也会是明年的工作重点。截至2016年末,剔除交叉持有因素后资管行业规模约60多万亿,规模较大且创新较多,不少机构打着创新旗号监管套利,因此理顺大资管行业无疑为化解风险重点工作。“目前资管新规方向已明确,消除多层嵌套、净值化管理这些方向都很正确,目前监管者面临的重要课题是如何保证过渡期平稳。”
       “明年‘两会’后金稳委会进入实质运作阶段,从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可以看出端倪,因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按监管来讲属于证监会范畴,按内容来看属于金融市场,不属于货币政策,但是本次会议将货币政策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一并表述,因此可能意味着多层次资本市场也属于货币政策相关内容,反映出金稳委要起作用。”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
       地方金融办升级
       2017年11月,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邱亿通表示,目前地方金融监管普遍存在三大难题:一是近年来出现大量新兴金融业态,监管办法相对滞后,监管职责不明确;二是监管队伍编制和实际监管工作需要不太适应,目前编制紧张;最后,目前缺乏监管手段,没有明确执法权。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中央要求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包括地方金融办、地方金融工作局等)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由此,监管职能将持续加强,与一行三局(地方人行、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形成错位监管和补充。据梳理,山东、江苏、深圳、浙江等地区正在进行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的工作,目前部分地区已有一些初步的进展。
       首先,明确监管职责。明确“7+4”类机构,即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7类金融机构和辖区内的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4类机构的资本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的三大监管职能,将由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负责。对于租赁、保理等“类金融”行业监管,将由银监会进行顶层设计,出台监管法规,并由地方金融办负责监管。目前,监管机构正在对各地租赁、保理机构进行调研。
       其次,扩大队伍编制。12月中旬,国家级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试点江苏泰州金融办获得金改红利,得以扩充队伍编制,这较为少见。
       最后,地方金融立法,争取金融办执法权。山东已开展相关地方金融立法工作,《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于2016年7月正式实施;今年11月底,浙江提出加快省级地方金融管理立法,研究制定《浙江省金融管理条例》;近日,《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并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