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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协会:负面清单再修订 券商公司债业务收缩

发布时间:2018-01-30

       1月17日晚,证券业协会为进一步防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风险,对原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进行了修订。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已经向各家中介机构下发。
      《征求意见稿》显示,原负面清单共11条,本次修订4条、新增4条,修订后的负面清单共15条。其中,进一步加强对债券发行监管力度,以及引导债券发行脱虚向实是此次修订的重点内容。
       2017年监管层曾对负面清单进行过一次修订,该次修订直接对2017年公司债市场造成了一定影响。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负面清单,公司债尤其是私募债领域的业务空间也将会进一步压缩。
       进一步压缩业务空间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次负面清单拟修订的核心内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体现了从严监管的思路,具体表现为延长了发行人此前因财务造假或重大违法违规受行政处罚后不得新发债的周期,另外交易所和协会的处罚也将影响企业发债。
       第二点则是强化对债券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防止“脱实向虚”,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尤其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领域。
       对于第一项内容来讲,部分券商人士指出,这在严监管背景下并不意外,另外对业务承接来说不会有太大影响。
       而此次负面清单对募集资金投向的限制被认为会对券商业务承接造成直接影响。
       另外,负面清单中拟增加“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持有以交易为目的的金融资产、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或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为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也会打消相关企业通过私募债募资的想法。
       除了上述两点修订重点,监管层引导和重视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也体现在此次修订当中。
       2018年发行不容乐观
       回顾2017年,公司债发行规模的大降,就与2017年初监管层进行的一次负面清单修订有很大关系。此前,地方融资平台是公司债发行主力军。在上一次修订中,地方融资平台以及房地产公司被列入券商承接的负面清单中,这也导致这类公司无法发行公司债。
       因此也有部分市场人士判断,此次负面清单修改或进一步影响2018年公司债尤其是私募债发行的规模。
除了负面清单修订这一潜在不利因素,2018年影响公司债发行的其他不利因素依旧存在,如地产调控下,地产公司发债规模不会上升,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趋严,风险防控力度加大,注定融资平台的再融资同样不会出现大幅回升。
       前述北京地区券商人士预测:“整体看,2017年公司债市场的大幅下滑,带来了较低的基数,2018年或有小幅增长,但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大幅增长可能性不高,整体情况不容乐观。”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