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2
近日,证监会、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9〕81号)。
关于扩大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银行范围,《通知》明确:
一、本通知所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
二、银行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现券的竞价交易。
三、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涉及的证券账户开立、债券登记、存管、托管及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法律和规则办理。
四、参与债券竞价交易的银行,应当制定相关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防范有关风险。
(来源:中国政府网)
关于扩大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银行范围,《通知》明确:
一、本通知所指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
二、银行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现券的竞价交易。
三、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涉及的证券账户开立、债券登记、存管、托管及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法律和规则办理。
四、参与债券竞价交易的银行,应当制定相关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防范有关风险。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