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发改委:推进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7-11-17

       10月11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自1987年国务院颁布《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以来,至今已整整30年。从1987年企业债券发行量不足100亿元,主要为少数大型中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逐步发展到2016年全年发行量超过7000亿元,年末存量规模近5万亿元,融资主体涵盖中央、省、市、县各级国有和民营企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企业债券累计核准发行2206只,规模超过3.26万亿元,较前5年增长了34.36%。
     2013年以来,我国陆续推出了16个企业债券专项创新品种,引领整个信用债券市场创新发展。例如,“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专项债券”助力企业去杠杆,“‘双创’孵化专项债券”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绿色债券”推动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社会领域专项债券”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社会领域的投融资活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几年来,专项创新品种债券累计发行359只,总规模接近4000亿元,有效支持了重点战略领域和新兴产业的融资需求,引导和撬动了更多社会资金,有序进入国家鼓励支持的行业和领域。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推进企业债券改革创新发展,培育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的新动能。具体来看,一是继续推进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制度改革。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基本原则,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创新、完善监管,深入开展“放管服”工作,探索募投项目实行“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继续发挥好企业债券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的金融工具作用和产业政策工具作用,提高企业债券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强化企业债券的产业引导功能。坚持企业债券品种创新不停歇,提高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行业以及创新创业企业的融资服务水平,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上去,挖掘潜力,发挥出企业债券更大的作用,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支持实体经济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助推供给侧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三是有效管控企业债券市场风险。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和专业中介机构责任,筑牢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系列战略部署和安排,规范企业举债行为,对企业债券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完善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四是加强债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认真总结推广企业债券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经验,实现信用信息收集和使用的全覆盖,充分发挥信用手段在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守牢金融风险底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
      (综合经济日报、中国证券网报道)